关于缴纳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诚信保证金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、认购、分配、结算办法》的规定,现将缴纳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诚信保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缴纳时间:2018年1月15—17日,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4:00—16:30。逾期视为放弃。
二、缴纳地点:财务处会议室(相山校区行政楼一楼西头)。
三、缴纳金额:50000元(刷卡,不限银行,不收现金)。本次缴纳的为诚信保证金,今后按工程进度缴款,缴款金额、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各单位务必将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、认购、分配、结算办法》和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。
五、离退休人员由校离退休工作处负责通知、汇总、上报材料。
六、认购人如实填写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登记表》,单位负责填写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汇总表》,经所在单位盖章,主要负责人签字,于2018年1月11日14:00--17:30,将两表汇总交相山校区财务处会议室(行政楼一楼西头)。联系人:张加仪,电话:17756107617。
七、财务处收款时,先核验汇总表和登记表。凡校人事处未审核确认的,不予收款。
八、认购人应如实填写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登记表》,校内双职工只能填写一份。如信息不实,取消认购资格。
附件:1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登记表
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领导小组
2018年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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